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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合作社稳定币监管新规将启,子企业成发行主体

Ai总结: 国家信用合作社管理局发布稳定币监管补充提案,明确子公司为唯一合规发行主体,设定严格准备金与资本门槛,推动联邦层面稳定币框架落地。公开征求意见期将于2026年7月结束。

国家信用合作社管理局拟推支付稳定币发行新规范

国家信用合作社管理局已提交一项补充性监管提案,旨在为辖内支付稳定币发行方建立统一的发行标准、准备金机制及资本准入条件。该文件计划于2026年5月18日在联邦公报正式刊载,标志着稳定币监管体系进一步向制度化迈进。

发行主体限定于子公司,母公司风险隔离

根据《天才法案》授权,联邦保险信用合作社被禁止直接发行支付稳定币。唯有经国家信用合作社管理局批准的子公司方可申请成为合规发行实体。此结构设计有效规避了母体资产负债表受波动性数字资产影响的风险,同时允许信用合作社网络以合规方式参与新型支付生态。

准备金须全额支持并设多维流动性约束

提案规定,所有支付稳定币必须由美元或特定高流动性资产按1:1比例全额覆盖。发行方需每月披露准备金构成明细,强化市场透明度。此外,安全港规则明确:至少10%的准备金须具备日度可动用能力,30%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变现;单一合格金融机构持有的准备金不得超过40%,且日度流动性需求中对单家机构依赖不得超过50%。加权平均准备金期限上限为20天,严防集中风险与流动性错配。

最低资本与运营储备双重门槛确立

新许可发行方须满足500万美元的初始资本要求,并持有相当于12个月总运营支出的应急资金。尽管该规模低于主流稳定币发行方,但对小型信用合作社子公司而言构成实质性准入压力。此项设计确保在收入中断情况下仍能维持持续运营,提升系统韧性。

监管覆盖延伸至托管与反洗钱等关键环节

该269页草案不仅聚焦准备金管理,还涵盖托管标准、操作风险管理、网络安全防护、反洗钱合规义务及信息披露要求。此举与美国其他联邦监管机构的全面监管思路保持一致。同时,股份保险范围与代币化股份相关规则的修订,旨在厘清稳定币活动与现有存款保障机制之间的边界,避免未来出现保护真空。

公众意见期开启,多方博弈焦点浮现

自联邦公报发布日起,公众意见反馈期持续60天,预计至2026年7月中旬截止。行业组织、潜在发行方及合规技术服务商将提出核心关切。主要争议点包括:是否应放宽子公司独占发行限制;集中度条款对小规模发行方的实际执行难度;以及与货币监理署、州级监管机构之间规则协调问题。若不同辖区标准差异扩大,可能催生监管套利空间,加剧加密金融服务领域的合规复杂性。

面对当前仅USDC市值即超769亿美元的成熟稳定币市场,此次提案是构建规范化基础设施的关键一步。信用合作社子公司能否突破壁垒,成长为重要发行力量,最终取决于规则在审慎性与可操作性间的平衡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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