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特琳·詹纳迷因币胜诉:法院裁定非证券
詹纳迷因币获判非证券:法庭认定无共同事业属性
在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司法裁决中,加州法院认定由前奥运金牌得主凯特琳·詹纳推出的$JENNER迷因币不符合美国证券法中的定义标准。该判决终结了李·格林菲尔德于2024年末提起的集体诉讼,其指控称投资该代币导致逾四万美元损失。
投资者主张的盈利预期与名人背书关联
格林菲尔德于2024年5月通过Solana与以太坊网络购入$JENNER代币,声称詹纳借助其公众影响力进行推广,诱导投资者期待高回报。相关宣传材料包括由人工智能生成的图像,展示印有“JENNER ETH”字样的旗帜式T恤,搭配美国国旗元素及“让我们共同富裕!”等激励性标语。
詹纳作为体育界与真人秀领域的标志性人物,其跨界进入加密领域引发广泛关注,吸引大量加密社区成员及普通公众参与投资。
法律核心争议聚焦于“共同事业”要素
本案辩护方强调,詹纳的经纪人索菲亚·哈钦斯已于2025年7月去世,无法被视作代币销售主体。同时,律师团队援引1946年“豪威案”确立的判例框架,主张$JENNER代币不具备证券特征。
斯坦利·布鲁门菲尔德法官在判决书中明确指出,判断是否构成证券需评估是否存在“共同事业”——即投资者资金是否用于支持一个共享目标,且收益是否依赖于他人努力。尽管存在投资行为,但法院认为参与者之间未形成横向或纵向协同关系,亦未构成资本汇集以实现特定项目目标。
“现有证据不足以支撑投资者为同一经济目的联合出资的主张。因此,基于横向共同性原则,本案不满足‘共同事业’要件。”法官在裁决中表示。
由于未达到“豪威测试”的基本门槛,法院未进一步审查利润预期是否依赖于詹纳个人行动,直接判定该代币不属于证券范畴。
州级追责路径仍可开启
尽管联邦层面的证券索赔被驳回,法院确认格林菲尔德仍可依据加利福尼亚州本地法律继续提出未解决的民事诉求。此项裁决并未排除州法下的责任追究可能性。
“鉴于缺乏共同事业基础,无需展开更深层次的审查。”法官在结案意见中强调。
此判决为美国司法系统在处理迷因币类数字资产时提供了新的解释范式。加州的立场或将影响未来类似项目在证券合规方面的法律推演,尤其在名人代币与去中心化金融产品边界界定方面具有示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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