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波提交监管建议书,力推稳定币规则透明化
瑞波公司推动稳定币与代币化证券监管标准落地
瑞波公司已正式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下属的加密货币工作组递交一份意见书,呼吁对稳定币及代币化证券制定清晰可执行的监管准则。该请求聚焦于经纪交易商规则中关于担保评估、客户资产托管以及链上账本的法律地位等问题,反映出市场对虚拟资产纳入传统金融监管架构的期待正逐步具体化。
推动建立稳定币合规认定机制
该意见书于当地时间22日通过X平台公开发布,是继3月20日瑞波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加密货币工作组会面后的重要跟进文件。公司声明,本报告旨在回应会议中提出的多项技术性问题,尤其关注支付型稳定币与代币化证券在净资本计算和客户资产保护方面的适用逻辑。
提议构建“合格支付稳定币”分类体系
针对当前稳定币在财务报表中的处理模糊性,瑞波主张修订规则15c3-1,明确其在经纪交易商资产负债表中的列示方式。同时,建议在规则15c3-3中设立“合格支付稳定币”新类别,以区分于传统证券类资产,从而为机构参与提供合规路径。
倡导非证券类虚拟资产适用统一标准
公司进一步提出,比特币与以太坊之外的“非证券”类数字资产应享有同等监管待遇。其依据来自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近期发布的指引,指出若某资产具备高度流动性且无证券属性,即便未获特别豁免,也应被允许参照相似规则运作。此立场可能直接影响包括XRP在内的多种资产的分类判断。
质疑现行减值准备比例过严
瑞波认为,现行2%的减值准备要求对稳定币发行方构成不必要负担。若发行方与经纪交易商之间存在铸币-销毁机制,则应允许采用“零减值准备”模式。此举将显著提升资产使用效率与资本灵活性,降低运营成本。
确立链上账本作为唯一法定记录
在所有权登记方面,瑞波强调需解决链下与链上登记簿冲突问题。公司强烈建议将链上账本设定为唯一的法律认可记录载体,以避免因双重记账引发的权属争议与操作风险,确保资产确权的确定性与可追溯性。
分析指出,此次提案已超越常规咨询范畴,实质上是在主导未来监管框架的设计方向。一旦标准确立,将有效降低金融机构进入门槛,但若审议周期拉长,亦可能加剧市场观望情绪。值得注意的是,曾多次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发生摩擦的瑞波,此次主动介入制度构建阶段,显示出其寻求合规身份的战略转向,市场正密切关注相关资产分类结果的最终落定。
免责声明:本文所有内容均来源于第三方平台,所有内容不作任何类型的保证,不构成任何投资、不对任何因使用本网站信息而导致的任何损失负责。您需谨慎使用相关数据及内容,并自行承担所带来的一切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