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波提交监管建议书,力推稳定币合规化
瑞波公司提出稳定币与代币化证券监管标准构建方案
瑞波公司已正式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下属的加密货币工作组递交意见书,请求厘清稳定币及代币化证券的监管边界。该文件涵盖经纪交易商规则中的担保处理、客户资产托管义务以及链上账本的法律地位等核心议题,标志着虚拟资产监管议题从原则探讨迈向具体规则设计。
推动建立稳定币分类与托管新机制
该意见书于当地时间22日通过X平台发布,是继3月20日与证交会加密工作组会晤后的重要跟进。瑞波表示,此文件旨在回应会议中提出的若干关键问题,尤其关注支付型稳定币与代币化证券在净资本规则和客户资产保护方面的适用路径。
主张设立“合格支付稳定币”专属类别
针对稳定币的财务报表列示问题,瑞波建议修订规则15c3-1,明确其在经纪交易商资产负债表中的处理方式。同时,公司提议在规则15c3-3中引入“合格支付稳定币”这一新分类,以实现更精准的风险管理与合规操作。
倡导非证券类资产适用统一监管待遇
瑞波进一步要求对除比特币与以太坊外的“非证券”类虚拟资产实施一致监管标准。其依据来自证交会近期指引,即若某资产具备市场流动性且无证券属性,即便未获特别豁免,也应享有类似待遇。此举可能直接影响包括XRP在内的多种数字资产的合规定位。
质疑2%减值准备合理性,主张零计提
公司指出,现行2%的减值准备要求对稳定币过于严苛。若发行方与经纪交易商之间存在铸币-销毁机制,采用“0%减值准备”更具合理性。该参数直接影响资产使用效率与资本回报率,降低门槛有助于提升系统整体运行效能。
明确链上登记为唯一法定记录依据
在所有权确认方面,瑞波强调当链下与链上账本出现不一致时,应以链上登记簿为准。公司主张将链上记录确立为唯一具有法律效力的资产权属证明,以避免因双重记账引发的权属争议与监管模糊。
分析认为,此次提案已超越技术性咨询范畴,实质构成对虚拟资产监管范式重构的主动倡议。若监管标准得以确立,将显著降低机构参与门槛;但若制定过程长期拖延,则可能加剧市场观望情绪与不确定性。值得注意的是,曾与证交会多次对峙的瑞波,此次选择在制度设计初期即深度介入,凸显其对规则话语权的重视,市场正密切关注后续分类裁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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