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LEOA有条件支持CLARITY法案,五大修订要求成关键
联邦官员联盟有条件支持数字资产立法框架
FLEOA对CLARITY法案表达支持,但明确指出需在去中心化金融领域实施针对性调整。该组织反对引入‘特定意图’作为追责门槛,并强调第604条仍是当前最具争议的条款之一,参议院全体审议时间尚未公布。
五项关键修正建议推动立法平衡
在7月10日发布的声明中,代表逾65家机构、超3.4万名在职与退休联邦执法及监管人员的FLEOA认为,该法案已在促进数字资产创新与强化刑事执法、反洗钱、反恐融资及制裁执行之间取得实质性进展。
其支持建立在明确前提之上,即立法者必须完成以下五项调整:
责任识别机制:为去中心化协议中的实际责任主体提供更清晰的判定依据。伪去中心化防范:遏制企业通过结构设计伪装成去中心化以规避监管义务。行为意图标准:以现行“知情”原则替代拟议的“特定意图”门槛。既有法律效力:维持联邦刑法已确立的刑事责任基础。调查权限保障:确保法案不会妨碍联邦执法机关依法开展调查或响应司法命令。
其中第三项改革可能引发最深远的法律影响。“特定意图”要求检察官证明被告具备促成非法活动的主观目的,而“知情”标准则关注当事人是否知晓相关行为发生,此举将显著降低追责门槛。
第604条:代码开发者的法律边界之争
参议院银行委员会法案第604条的核心在于定义“非控制性开发者或服务提供者”——即在法律上既无权也无能力单方面控制、发起或执行涉及用户资产交易的实体。
该条款旨在保护程序员和非托管基础设施提供者,使其不因仅参与分布式账本软件的开发或维护而被归类为货币传输业务。支持方认为,此举防止了技术贡献者在未持有客户资金的情况下遭受与交易所同等的监管压力。
然而,执法部门对此持保留态度。全国警长协会在5月致信参议院银行委员会,警告称部分行为者可能通过调整运营模式刻意满足豁免条件,从而增加追踪、起诉与合规的复杂性。
因此,争议焦点并非犯罪分子是否应受罚,而是当开发者、界面操作者或协议贡献者实际掌握足够控制力时,是否应被视为金融活动参与者,而非单纯的软件发布者。
FLEOA立场处于两极之间:既支持保护负责任的技术创新,也主张杜绝以“去中心化”为名,让明知故犯、协助金融犯罪的个体获得免责空间。
政治声量提升但立法进程仍受限
参议院银行委员会于5月14日以15比9通过决议,将CLARITY法案提交至参议院全体会议。该法案旨在构建联邦层面的数字资产市场监管体系,并厘清证券交易委员会与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的管辖分工。
来自联邦官员组织的公开支持,有效削弱了“市场结构立法遭执法界全面抵制”的舆论印象。然而,这并未改变第604条的具体措辞,且“知情”标准仍面临开发者群体的潜在反对,因其担忧因第三方使用非托管工具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此外,全体表决时间成为关键制约因素。官方日程显示,下一州工作期安排在8月10日至9月11日之间,立法窗口极为紧凑。截至7月14日,参议院公布的全体会议日程中仍未列入对H.R. 3633法案的投票安排。
银行界寻求独立修正案应对稳定币激励问题
除开发者保护外,法案尚存其他未决议题。7月13日,美国银行家协会、独立社区银行家协会及76个州级银行协会联合致信参议院领导人,呼吁强化关于稳定币奖励机制的规定。
这些机构希望设定更严格的限制,防止支付型稳定币向用户提供类似利息的回报,避免其演变为银行存款的替代形式。这一诉求正催生一场独立谈判,探讨如何在立法中区分交易激励与单纯持有收益之间的界限。
未来的关键信号包括:第604条的修订表述、针对稳定币回报的修正案进展,以及参议院领导层是否正式将该法案列入全体表决议程。若缺乏上述步骤,即便组织支持声浪高涨,亦难以真正推动法案走向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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