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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基斯坦加密监管困局:教令与立法背道而驰

Ai总结: 巴基斯坦虚拟资产监管局主席比拉尔·本·萨基卜与伊斯兰学者穆夫提·塔奇·奥斯马尼就加密货币合法性展开分歧。前者主张分类监管,后者则全面禁止,引发监管路径冲突。

巴国加密监管遇阻:技术审查与宗教裁决的深层裂痕

巴基斯坦最高虚拟资产官员比拉尔·本·萨基卜在与伊斯兰学者穆夫提·塔奇·奥斯马尼会面后,明确指出应区分稳定币、代币化资产及原始加密资产,并分别开展技术评估与伊斯兰教法审查。这一立场与近期广泛传播的禁令形成鲜明对比,凸显该国在构建数字资产合规体系过程中面临的制度张力。

监管架构与教法审查的博弈格局

作为巴基斯坦虚拟资产监管局(PVARA)负责人,萨基卜在社交平台强调,7月11日会谈为建设性对话,双方共同目标是防范欺诈与经济剥削风险。他特别指出,区块链技术、法币锚定稳定币及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在性质上存在本质差异,不可一概而论,必须基于具体功能与支撑机制进行差异化评估。

教法判令核心观点

由卡拉奇贾米亚·达鲁尔·乌卢姆伊斯兰学院教法判令部主导的裁决于6月10日发布,明确将加密货币定义为账户中的虚构数字记录,不符合伊斯兰法律对“财产”(maal)的界定。该裁决直接否定USDT等主流代币的合法性,并延伸至通过加密支付购买书籍、在线课程等行为,认定此类交易不产生法律所有权,买方须退还物品并清除内容。

政策推进与宗教权威的结构性矛盾

尽管《虚拟资产法案》已于2026年3月获议会通过,确立PVARA为联邦常设监管机构,赋予其对交易所、钱包、托管方等主体的许可权,并设定最高5000万卢比罚款及监禁条款,但法案要求所有持牌服务必须经伊斯兰金融学者委员会完成教法合规审查。这使得现行教令成为实际执行的关键障碍——若所有代币均被归为同一非法类别,则任何创新产品均难以获得准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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